投诉者情况 姓 名:李女士 电 话:18****6060 地 址:郑州市 投诉类别:汽车交通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金水区郑花路88号万通广场(河南电视台郑州新北站) 联系方式:(0371)55186666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李君在7月18日从郑州之星郑花路店购买奔驰C200运动款轿车一台,裸车29.7万元,车辆购置税26885元,服务费8910元,硬性加装费用13800元,店内规定分期车三年全险总计28516元,上牌照1500元,分期手续费4599.72元,总计381210.72元,提车一周发现车前保险杠颜色跟车身整体差异明显,前保险杠,整体发黄严重,车身颜色呈现亮白色,差异明显(附图片)。 产品本身存在严重质量瑕疵,整体车身颜色不一致,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4S店销售过程中并未告知,隐瞒了知情权,而且店内展示并无此款车辆,在看车过程中被告知,只有交完定金1万元,才有机会看到此款车白色红内饰C200运动款标准轴距车型,而且车辆为随机分配并没有机会去实地挑选,在上完牌照之后才可提车,提车当天天气炎热,销售员告知车辆已经严格检验过,大概了解了一下各个功能键后提走了车辆。 投诉请求:首先,出现这样的色差问题,希望得到厂家以及4S店合理的解释;其次,要求给我换一台正常的车辆。 现有证据:汽车、转账凭证 
2017年8月29日14点32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投诉内容转给了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16点44分,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 您好!我司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投诉后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就此事宜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真诚与客户沟通,最终我司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客户对我司的处理结果认可,梅赛德斯-奔驰一贯秉持对客户“以客为尊”的理念,将客户满意度和产品质量作为工作首要。非常欢迎与感谢媒体朋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2017年9月4日17点,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李女士表示:我们之间协商的是送我两次保养和一次喷漆,但是我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是特别满意,希望河南消费网能帮我弄明白,为何车身颜色会不一致。 2017年9月6日,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樊女士向河南消费网解释:因为车身与保险杠的材质不同,所以会出现李女士口中所说的色差,所有的白色的汽车都会多少存在一些色差,这种情况在我们看来是正常的。李女士作为我们店的新客户,为了维护新客户,我们特意向公司申请赠送李女士两次保养和一次喷漆。李女士与店员沟通决定明天来店里签订协议。 2017年9月6日,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李女士表示:他们所说的白色的车会出现这样的色差,在起初就应该告诉消费者,我如果知道是这样,压根就不会买这样的车,所以也想借河南消费网这样一个平台,告诉其他的消费者在购买车辆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自己也要多加了解,不要只听商家的一面之词,所有买白色车辆的车主也要注意如果决定购买白色车辆,要考虑到自己会承担车辆出现色差的风险。同时也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之前反映到多家媒体和单位,最终他们都没有给我解决问题,谢谢你们的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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