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雷先生 投诉类别 汽车消费 地 址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电 话 0371-67399990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14年在本市海马4S店购买了一辆海马M3汽车,因为是第一辆汽车格外爱惜,保养各方面都是按要求定期保养。15年因赴外地工作,中间有两次需要保养就近在上海当地做的保养。今年10月24号上午,还在正常行驶的汽车,中午下班回家吃顿饭,下午发动机就启动不了了。联系4S店,人家二话不说就派车给拉回4S店,检查确定四个缸没有缸压,是发动机故障。本来很郁闷的心情因为人家这么及时的响应我也就没说什么了。 过了一个多星期,4S店回复我说维修申请被海马厂家拒绝了。我赶紧联系海马厂家客服人员,车在三包条款之内,客服人员借口缺少保养记录拒绝维修。如提供不了有二级维修资质的保养记录和机油等一系列证明,拒绝保修,态度傲慢。 最近因为车子的事情请了好几天假,四处奔波咨询,这些天一直都是我在联系4S店和厂家,目前我的车停在4S店无人问津。求助无门,伤心欲绝。实在让人心寒!!!有车的车友们一定当心啊。 现有证据:购买汽车、三包凭证 


投诉诉求:修复发动机。
专家支招:《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对于“销售者义务”规定有: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制消费者在上述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者。根据此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商家不能因为消费者没有在其要求的场所进行汽车保养,而单方面免除自身免费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