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亚:地产商签名笔迹被模仿,公司被“吞”土地被转让) 在自己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台商许清朝在三亚开设的房地产公司名下两宗近70亩土地被神秘转让。而这背后却是有人模仿房地产开发商许清朝的签名笔迹,利用伪造的虚假材料进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活生生“吞”掉一个公司及其资产。
从报案到立案侦办,以及签名笔迹证据鉴定,该案显得一波三折,并惊动了公安部。三亚警方向媒体表示,当地警方高度重视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网上追逃,案件目前仍需继续全力侦办。 他人伪造材料“吞”了台商的公司 从台湾到海南开办企业的许清朝,至今也难以置信自己创办的房地产公司,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上世纪90年代初,四十岁出头的许清朝从台湾来到海南创业,涉足房地产、商业等领域。许清朝也是较早一批到海南创业的台商,由于在海南创业贡献突出,曾多次被当地政府部门授予“十大杰出台商”等荣誉称号。 
相关方面高度重视 (1)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1993年12月,由许清朝出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三亚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公司”),并出任法人代表。2001年9月26日,台湾居民廖某城增资三泰公司,许清朝和廖某城各持股份50%。两人也为同胞兄弟。 “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包括三亚黄金地段的两宗土地,这两宗土地是公司准备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许清朝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三泰公司名下的这两宗土地位于三亚市月川和一环,面积分别为31587.19平方米和14292.05平方米。 “三泰公司只是我在海南开办的实体企业之一。”许清朝称,2009年12月,他到三亚办事过程中,不经意间发现自己公司竟然“没”了。 
相关方面高度重视 (2) 2009年12月,许清朝因事到三亚市工商局查询公司工商档案时,惊讶发现有人利用虚假材料,将三泰公司股权工商登记进行变更。 “我进一步查询发现,廖某城伙同许某华、温某兵、钟某某等人,通过虚构伪造我本人签名,向某公司借款港币500万元,并以我本人所持有三泰公司50%股权抵债500万元。”许清朝说,“我当时感到不可思议,那些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材料,比如《借据》、《抵债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等,都是伪造的材料。这些材料,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是他们伪造我本人签名作假的。” 许清朝还发现,在陈某某、许某某、张某某等人的配合下,将三泰公司的资产盗卖变现所得9600万元占有和转移,导致他本人所持三泰公司50%的股权被秘密盗卖及非法占有,损失约4800万元。 许清朝认为,该股权转让未得到自己的认可,自己也不知情;企业档案里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材料是伪造的,所用三泰公司公章、印信均是伪造,已经构成诈骗。 在多方面奔走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许清朝便向三亚市公安机关报案。 房地产商签名笔迹鉴定一波三折 “从2012年报案到现在,已经过去了4年多时间,可三亚警方一直没有给我一个确定性的答复。”今年3月上旬,今年68岁的台商许清朝通过网上发帖,实名反映三亚有关方面不作为。 许清朝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出示了一份《本案报案记事》,上面记载了其“讨说法”的艰辛历程:2012年9月20日,他到三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但经侦支队要求其须有律师陪同方可报案;2012年12月24日,在友人陪伴下,他再次到经侦支队报案,又被经侦支队要求到三亚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报案;2013年1月7日,他向三亚市公安局领导投诉后,被交待向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民警又带他到刑侦支队报案,刑侦支队才办理了案件受理手续;2013年1月中旬,这一案件被移交经侦支队办理。 据了解,2013年12月20日,三亚警方将从三亚工商部门调取的《董事会决议》和《委托书》、《股权转让协议书》、《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表》等证据材料,送交海南省公安厅鉴定。海南省公安厅鉴定结论认为,送检检材上“许清朝”的字迹系其本人所签。 “是不是我签的字,我自己很清楚,怎么鉴定结论说是我的笔迹呢?”许清朝高高举着自己的台胞证等材料对记者说,“我的签名是这样的,这明显不对嘛!” 许清朝对这份鉴定结论表示不服,并就该鉴定结论申请复核。经海南省公安厅裁决,由三亚市公安局重新委托送公安部鉴定。2014年6月23日,公安部作出鉴定结论亦认为,前述送检检材上的“许清朝”是许清朝本人所签。 一边是公安机关的两次鉴定结论,均认为送检的相关证据材料上“许清朝”字样系许清朝本人所签;一边是许清朝不停地“喊冤”,称送检材料上的“许清朝”不是他本人的笔迹。那么,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据悉,在此期间,许清朝也依法委托了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证据材料做过鉴定,鉴定结论与上述两个鉴定结论完全相反。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就此问题,许清朝也通过有关渠道反映自己的遭遇与诉求,并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关注。 2014年8月14日,三亚警方再次依法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许清朝”之笔迹作司法鉴定。同年10月8日,该鉴定机构依法作出鉴定意见书,结论认为:根据现有样本,倾向认为检材1《借据》上需检的“许清朝”签名字迹不是许清朝所写;根据现有样本,倾向认为检材2《抵债协议》上需检的“许清朝”签名字迹不是许清朝所写。 2014年11月28日,在上述鉴定结果作出后,三亚警方将该案立为合同诈骗案展开侦办。 警方:加大力度侦办,让受害人安心 记者了解到,2015年9月,三亚警方抓获了涉案犯罪嫌疑人温某兵,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年10月,犯罪嫌疑人温某兵被取保候审。2016年10月,警方解除对温某兵的取保候审。 除了对上述情况表示不解外,许清朝还认为,警方始终未抓获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案件侦办停滞不前。为此,许清朝实名在网上发帖,表达自己“对警方办案的不满情绪”。 对此,三亚警方高度重视,并于今年3月15日接受媒体记者采访,释疑及回应了此事。 三亚警方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最后一份鉴定结论作出后,三亚警方依照此前的鉴定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其他证据,认定该案存在伪造签名、骗取财物的故意,存在重大犯罪嫌疑。2014年11月28日,三亚警方根据已获取的证据,将该案立为合同诈骗案进行侦查。 2015年9月23日,警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温某兵;同年12月24日,警方对廖某城、许某华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并上网追逃。 而后来为何要对犯罪嫌疑人温某兵解除取保候审,三亚警方回应称,在温某兵被刑事拘留后,三亚警方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因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廖某城、许某华等人未到案,三亚市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三亚警方认为,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对犯罪嫌疑人温某兵依法解除取保候审,待该案主要嫌犯到案,查清相关犯罪事实后,再决定是否对其采取进一步行动。 三亚警方还向媒体表示,三亚警方十分重视该起案件,这些年为了侦办该案件,几乎穷尽了一切手段。下一步,三亚警方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尽早侦破此案,让受害人安心。 三亚警方相关负责人称,在一般经济案件中,司法鉴定很少超过两次,考虑到许清朝的台商身份,才在已经进行了两次司法鉴定的基础上再次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从该案办理程序上来说,我们三亚警方应该说是无可挑剔的。” “公司名下的这两宗近70亩土地,现在已经市值数亿元。”年近七旬的许清朝最近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补充采访时称,如果没有出现这样的事,公司早就对该土地进行了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