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15消费和解警示平台  河南消费维权新闻线索源  中央驻豫及河南主流媒体新闻线索源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河南消费网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首页栏目 > 房产家居 > 正文

一纸假合同搞丢了房

河南消费网    http://www.hnxfw.org.cn  (2019-03-01 14:34: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孙莹 董雅婷

   朱先生夫妇本想在北京买套房子,没想到为自己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员工伪造网签合同,致使他们违约,不仅房子没买到,还向卖房人赔了钱。看着一路飙涨的房价,朱先生夫妇将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房屋差价等损失。笔者近日获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定,中介公司应承担员工伪造网签给朱先生夫妇造成的损失,终审判决中介公司返还8万余元居间服务费,赔偿损失费近200万元。截至日前,判决涉及的款项已执行完毕。
  案情回放
  中介伪造合同致买房人违约

   2015年7月底,朱先生夫妇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房主张先生出售的一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附近的房子,双方商定房价385万元,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首付款、网签、过户等时间点,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朱先生夫妇向房主交付了10万元定金和70万元首付款,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完成网签,80天内拿到银行的批贷函。直到2015年9月中旬,中介员工谭某才拿出一份网签合同。让人不解的是,朱先生夫妇按编号在当地建委网站上查询不到该份网签合同。同年12月底,朱先生夫妇去中介公司核实,才得知网签合同是伪造的,谭某已辞职。中介公司称他们不明白,谭某为什么要私自伪造网签合同。
   更糟糕的是,谭某没有协助办理批贷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如果逾期10天,朱先生夫妇不能拿到批贷函,房主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朱先生夫妇面临着承担违约赔偿。
   之后,房主以朱先生夫妇违约为由,向朱先生夫妇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朱先生夫妇不甘心就此解约,起诉房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同意支付剩余房款。房主不仅要求解除合同,还提出反诉,要求朱先生夫妇赔偿总房款20%的违约金77万元。
   法院认为,中介员工伪造网签合同,未协助办理银行批贷手续,导致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履行终止。房主在此过程中不存在违约情形,在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最长履行期限的情况下,房主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最终,法院不仅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还酌定朱先生夫妇向房主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朱先生夫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高院均维持原判。朱先生夫妇继续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同样未获支持。为了减少损失,朱先生夫妇只好先接受现实,通过诉讼向房主要回了买房时支付的10万元定金和70万元首付款,接着将中介公司告上法院。
  终审判决
  中介赔偿近200万元

   从2015年7月底,朱先生夫妇买房到此次起诉,涉案房屋已经从385万元涨到近670万元。朱先生认为,中介的错误行为导致他们夫妇承担了巨大损失,要求中介公司赔偿房屋差价、历次诉讼的诉讼费、给房主的10万元违约金以及他们无房可住的租房费用等,累计索赔共计360万元,此外还要返还中介费。
   在法庭上,中介公司只同意退还84700元居间费,不同意赔偿其他损失。
   法院认为,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朱先生夫妇因中介公司员工办理虚假网签合同导致违约并造成损失,中介公司负有赔偿责任。在计算具体赔偿数额时,法院首先确认,朱先生夫妇被法院判决赔偿房主的10万元违约金属于实际损失,中介应予赔偿。此外,中介公司对造成朱先生夫妇不能与房主完成房屋交易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应予赔偿。2016年10月底,二审法院作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终审判决后,朱先生夫妇就应息诉止损,因此法院以此时间点鉴定得出的涉案房屋价格571.46万元为参考,认定中介公司应赔偿朱先生夫妇房屋差价186.46万元。朱先生夫妇第一次诉讼的诉讼费2万余元,中介公司也要赔偿。
   计算下来,中介公司除返还84700元居间服务费之外,还要赔偿朱先生夫妇近200万元。据悉,此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涉及的款项已执行完毕。
  法官释案
  精准定位过错方

  由于此类案件往往会涉及到多次诉讼以及多种法律纠纷,消费者在维权时经常摸不着头脑。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浩对此案进行了解析。
   汤浩认为,朱先生与房东之间的纠纷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中介公司员工的错误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最长履行期限,房主反诉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正当,所以朱先生败诉,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朱先生赔偿房主10万元违约金。
   之后,朱先生通过诉讼向房主要回了买房时支付的10万元定金和70万元首付款,主要是因为,朱先生在合同履行中,因第三人中介公司的原因造成违约,但不构成根本违约,所以法院判处房主应将朱先生支付的首付和定金退还给朱先生。
   汤浩表示,朱先生与中介公司的纠纷为居间合同纠纷。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中介公司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给朱先生造成了权益的侵害,责任的承担主体应是中介公司。因此,法院判决中介公司将居间费退还给朱先生,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朱先生的损失186万余元。
   此案的复杂之处在于,很多人会将朱先生与房主之间的房屋买卖纠纷,以及朱先生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居间合同纠纷混为一谈。在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中,房主并未存在过错事由,因此,买方起诉卖方无法获得法律支持,只能败诉。同时,卖方反诉获得法律支持,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而在买方与中介公司的居间关系中,买方是因中介公司过错,导致无法完成买卖房屋约定事由,从而错过买房先机,买方以中介公司过错为由获得相应赔偿。
   汤浩建议,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厘清法律关系,精准定位过错方,找到求偿的根源,避免因法律关系混乱导致维权对象错误,从而浪费时间与精力。另外,买房消费者在进行房屋交易前应核实房产中介公司资质,确认具体负责销售人员与中介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中介办理网签及贷款过程中,及时自觉到相应网站或对应部门查询目标房屋真实性与进展。真正做到“买房需谨慎,细节应核实”。

上一篇:燕郊楼市有望进一步回暖
下一篇:开发商逾期未办理产权证 赔付违约金4.8万余元
河南消费网 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平台
您身边的“掌中投诉利器,贴身315专家”!
欢迎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hnxfw315)
河南消费网
相关警示
年轻一代对房屋居住品质要求更高  2023-07-12 22:05:57
不用提前还贷!长葛首例房屋“带押过户”办理成功  2023-04-10 20:38:57
全国已减免国有房屋租金537亿余元  2022-08-11 10:19:14
购房“避税”是忽悠签订合同莫大意  2022-06-27 10:41:01
八部门:确保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落地见效  2022-06-24 17:44:18
中介跑路收不到房租的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  2022-06-09 16:18:24
 
公开和解
我要投诉咨询
投诉咨询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咨询电话 投诉咨询电话:0371-67612315
服务监督 服务监督:18837112315
投诉邮箱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投诉模板(点击下载
投诉咨询指南more

一、如何投诉
(1)通过pc终端(电脑)和移动终端(手机)都可以向河南消费网适时投诉。
(2)通过pc终端(电脑)投诉:确认您选择的是中国消费者报主办的河南消费网(www.hnxfw.org.cn),点击进入公开和解频道或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我要投诉”按钮,进入投诉页面。
(3)通过移动终端(手机)投诉:请在手机百度搜索上登陆河南消费网,点击进入公开和解频道或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我要投诉”按钮,进入投诉页面。
(4)仔细阅读“投诉必读”。
(5)填写投诉信息。个人资料、被投诉对象资料、详细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等,请完整填写(如确实无法填写的内容,可用任意字母代替)。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故意损害被投诉企业声誉,甚至对投诉对象恶意诽谤。如有相关证据,请通过传真或网页上传的方式提交。(注:如果投诉内容较多,请先在文档上写清楚再复制粘贴到投诉页面上,避免因页面打开时间过长使页面过期,导致投诉信息提交不成功)。
(6)提交投诉。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如果页面中间出现一个“你的资料已提交!在审核中”的对话框,表示你的投诉已经提交成功。(注:已提交的投诉信息不同步在页面上显示)
二、投诉人联系方式的重要性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网站与您联系的重要途径,请您在投诉时必须填写真实的,而且是常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网站及时向您核实相关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情况,或者便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开展新闻调查。
三、如何查看投诉处理结果
1、进入“处理动态”按钮。
2、向本网在线咨询或者邮件咨询,邮箱地址:zxbhn315@126.com


处理动态more
回复:苏先生投诉新电途科技有限公
回复:梁先生投诉河南中安建培教育
回复:柏女士投诉河南仁康教育科技
回复:朱先生投诉中公教育新乡分校
回复:马女士投诉郑州清禾元素整形
公开和解more
苏先生投诉新电途科技有限公司胡乱
郑州李女士投诉到植得口腔植牙面部
张先生投诉洛阳涧西区巴黎风情澳利
王女士投诉河南省智平置业中介公司
何先生投诉郑州三世情缘文化传播有
投诉咨询分析more
八大投诉热点
河南消费网2018年1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2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1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0月投诉分析
典型案例more
在郑州东方整形美容医院整容变毁容
郑州管城区人民医院出“内鬼”花钱
擅自篡改生产日期 不良商家遭严惩
汽车公司未履约 消费者享双倍返还
水管爆裂商家搬迁 跨省维权终获赔
投诉咨询评论more
押金已经退还,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
网店代运营公司涉嫌诈骗,感谢中国消
河南消费网维权真的很给力
禾木家居赔偿5000元
选购过程中设备也有语音提示
企业动态more
韩国民俗学会会长许南春一行参访仰
荣耀时刻!热烈祝贺仰韶酒业集团党委
锚定全国化,发布招募令!仰韶酒业集团
3·15聚焦:诚信仰韶,坚守品质,铸就高
中国陶香与世界共享!仰韶彩陶坊酒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