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15消费和解警示平台  河南消费维权新闻线索源  中央驻豫及河南主流媒体新闻线索源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河南消费网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首页栏目 > 房产家居 > 正文

开发商被判退还定金10万元

河南消费网    http://www.hnxfw.org.cn  (2019-01-28 10:54:5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洪敬谱

  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中国消费者报》2018年10月15日4版以《被宣传误导购房预付款难退》为题,报道了安徽省亳州市消费者王严受宣传误导购房难退款一事。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合肥招商地产与消费者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并退还消费者定金10万元。
   2018年7月,亳州市消费者王严在合肥招商章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的“招商雍华府”小区售楼处看房。王严告诉记者,他告知销售人员自己的户口和上班地点均不在合肥,但纳税地点在合肥,并提供了打印的纳税单。销售人员确认后,称王严具备在合肥购房的资格。此后,王严通过微信联系要求销售人员确认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得到了肯定答复。
   2018年7月15日,王严与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其认购招商雍华府项目C2幢1601室商品房,并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王严于2018年7月15日和7月18日共支付10万元定金。
   由于有朋友曾出现过因自己不符合合肥市限购政策的要求被拒绝买房的情况,王严不放心,几次赴合肥多个政府部门咨询,均被告知自己不符合该市商品房限购要求。王严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其预付的10万元,遭到拒绝。
   2018年9月,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向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解除与王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不予退还10万元定金。开发商称,2018年7月15日,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认购商品房,并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买卖合同。该认购协议同时约定,在上述期限内,被告拒绝签署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原告返还已收取的定金。认购协议签订后,被告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原告签署买卖合同,原告虽催告,但被告并未予以理会。故此,原告认为被告已经构成违约,并于2018年8月4日向被告发出《解除协议通知书》,解除上述认购协议。
   王严向法院提出了反诉请求。王严称,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使他违反真实意思签订的,开发商以大量虚假信息对他签订协议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退回定金10万元、赔偿损失26540元。
   2018年9月25日,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和王严分别作为原、被告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在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年10月17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王严的反诉。11月21日,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就本诉和反诉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合肥市限购政策的规定,外地户籍家庭在合肥市无住房,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合肥市纳税证明,并同时提供其在合肥市工作的单位证明,王严因不在合肥市区工作,不具备购房资格。
   法院认为,王严因受合肥市限购政策的影响,不具备购房资格,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购买案涉房屋,双方的认购协议依法予以解除。合同解除后,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已经收取的定金,应予以返还。关于王严称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虚构、夸大宣传,采取欺诈手段,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认购协议,并据此要求撤销协议,法院认为,认购书是双方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行为而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判断合同是否在欺诈情形下订立,既要看一方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也要看是否使对方由欺诈而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该错误判断做出违背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本案中,涉案房屋周边的地理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王严作为购房人,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了解相关信息。综上,王严主张因欺诈而要求撤销合同并赔偿损失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12月20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退还王严定金10万元。
   目前,王严和开发商均提出了上诉请求。《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上一篇:一楼客厅沉降桌腿悬空
下一篇:冬季如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
河南消费网 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平台
您身边的“掌中投诉利器,贴身315专家”!
欢迎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hnxfw315)
河南消费网
相关警示
摸清不动产“家底”对消费者意味着什么  2023-05-06 20:01:51
“建材城联盟”泄露消费者信息现象严重  2022-06-15 10:01:28
消费者被“菲住”默认自动续费会员卡  2022-05-20 08:55:18
消费者想要什么样的社区消费  2022-04-11 10:15:20
商品房8年不交付 业主质疑开发商代租赚钱  2022-03-31 15:57:47
交完定金就涨价 商家毁约要赔偿  2020-10-12 10:59:47
 
公开和解
我要投诉咨询
投诉咨询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咨询电话 投诉咨询电话:0371-67612315
服务监督 服务监督:18837112315
投诉邮箱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投诉模板(点击下载
投诉咨询指南more

一、如何投诉
(1)通过pc终端(电脑)和移动终端(手机)都可以向河南消费网适时投诉。
(2)通过pc终端(电脑)投诉:确认您选择的是中国消费者报主办的河南消费网(www.hnxfw.org.cn),点击进入公开和解频道或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我要投诉”按钮,进入投诉页面。
(3)通过移动终端(手机)投诉:请在手机百度搜索上登陆河南消费网,点击进入公开和解频道或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我要投诉”按钮,进入投诉页面。
(4)仔细阅读“投诉必读”。
(5)填写投诉信息。个人资料、被投诉对象资料、详细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等,请完整填写(如确实无法填写的内容,可用任意字母代替)。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故意损害被投诉企业声誉,甚至对投诉对象恶意诽谤。如有相关证据,请通过传真或网页上传的方式提交。(注:如果投诉内容较多,请先在文档上写清楚再复制粘贴到投诉页面上,避免因页面打开时间过长使页面过期,导致投诉信息提交不成功)。
(6)提交投诉。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如果页面中间出现一个“你的资料已提交!在审核中”的对话框,表示你的投诉已经提交成功。(注:已提交的投诉信息不同步在页面上显示)
二、投诉人联系方式的重要性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网站与您联系的重要途径,请您在投诉时必须填写真实的,而且是常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网站及时向您核实相关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情况,或者便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开展新闻调查。
三、如何查看投诉处理结果
1、进入“处理动态”按钮。
2、向本网在线咨询或者邮件咨询,邮箱地址:zxbhn315@126.com


处理动态more
回复:苏先生投诉新电途科技有限公
回复:梁先生投诉河南中安建培教育
回复:柏女士投诉河南仁康教育科技
回复:朱先生投诉中公教育新乡分校
回复:马女士投诉郑州清禾元素整形
公开和解more
苏先生投诉新电途科技有限公司胡乱
郑州李女士投诉到植得口腔植牙面部
张先生投诉洛阳涧西区巴黎风情澳利
王女士投诉河南省智平置业中介公司
何先生投诉郑州三世情缘文化传播有
投诉咨询分析more
八大投诉热点
河南消费网2018年1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2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1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0月投诉分析
典型案例more
在郑州东方整形美容医院整容变毁容
郑州管城区人民医院出“内鬼”花钱
擅自篡改生产日期 不良商家遭严惩
汽车公司未履约 消费者享双倍返还
水管爆裂商家搬迁 跨省维权终获赔
投诉咨询评论more
押金已经退还,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
网店代运营公司涉嫌诈骗,感谢中国消
河南消费网维权真的很给力
禾木家居赔偿5000元
选购过程中设备也有语音提示
企业动态more
韩国民俗学会会长许南春一行参访仰
荣耀时刻!热烈祝贺仰韶酒业集团党委
锚定全国化,发布招募令!仰韶酒业集团
3·15聚焦:诚信仰韶,坚守品质,铸就高
中国陶香与世界共享!仰韶彩陶坊酒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