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套房子,我们一家这几个月就没过一天安宁的日子。我们现在到底该怎么才能买到那套房子?”昨日,市民张先生(化名)来电反映,他在买房中遭遇的烦心事。 加价两次才最终签订协议 据张先生说,他和爱人从农村来徐打工五六年了,孩子一直是留在村里,由爷爷奶奶照顾,如今眼瞅着孩子就要上学了,老人家的身体也越来越照顾不了孩子,他们想把孩子接到城里上学,这样既能让孩子接受到好的教育,又能把孩子带在身边照顾。“我们俩以前一直都跟着工地包吃包住,倒也省下点钱,但是孩子来了不能跟我们住工地吧。”张先生说,自从打算把孩子接进城,他们就开始留意市区的房子,“新小区呀,电梯房呀,我们根本都不敢看,只挑老小区的小房子看。”去年底,张先生和爱人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相中了立达小区一套顶层的房子,建筑面积大概是60平米,卖方出价约30万元。为了能让孩子有房住,还能上个比较好的小学,所以对于这个价格,张先生夫妻俩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谁知道她又加价了。”张先生说,当他和妻子憧憬着有房的日子时,卖方突然变了卦,他们不想把原本看好的房屋放弃,于是接受了对方的加价要求。到今年初对方又加了两次价,双方才最终签订协议,张先生支付了定金2万元。2月底,张先生一家和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及卖方一起来到房屋不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买卖交易手续,双方签了合同,张先生还支付了十多万元的首付款。但是到了3月中旬,当他们再次来到产权交易中心继续办理交易业务时,卖方却称不准备卖房了,“眼看孩子上学在即,户口还没落到市里,为了买这一套房,我们也是举全家之力,借了好几家才凑到的钱。现在即使赔我们违约金,我们看房子也没这么快啊。” 单方面解约需赔偿违约金 据市房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我们生活中,即使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也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违约。但按照规定,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而且并非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卖方需赔偿买方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违约金,且卖方仅收取了定金,则赔偿双倍定金。如果合同中有具体规定的,可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对于张先生这种情况,敏言律师事务所梁敏律师表示,买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或者也可以选择采取补救措施,除了退违约金或定金之外,或要求补偿房价波动的差额等。至于如何避免卖方的失信行为,梁律师建议要在合同中加大对违约的制裁,比如加大违约金赔偿额度。 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仔细核对卖房者的身份,看卖方的信息是否与房屋所有人信息一致,要弄清待售房屋房主或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各自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防止纠纷发生。对于为解决户口、上学等问题的购房者,还可以在过户前要求卖方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查询户口及学位是否被占用。在房屋买卖交易合同约定中要把户口、学位等情况交代清楚。另外,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查看房产证原件,了解清楚想买的这套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如果房屋还在租赁期,要弄清承租人是否已经书面同意;对于还处于被抵押状态的房屋,应审查抵押到期或撤销抵押权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