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王先生是一家通信公司的包月付费用户,手机号码使用了10多年,此前曾多次遭遇欠费停机,但王先生并未予以重视。2015年8月3日,手机再次欠费停机后,王先生到通信公司查询,意外发现自己的手机号码从2009年12月起,被绑定了另外一个手机号码,在近6年的时间里,该手机号里一直由他支付话费。气愤不已的王先生多次与该通信公司交涉未果,只好投诉到消委会,要求该通信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处理结果】 消委会调查发现,王先生为他人的手机号码“埋单”近6年,支出2390元。经多次调解,当事双方近日达成协议:“由通信公司按多收费用的3倍赔偿,即一次性赔偿王先生7200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运营商的行为,涉嫌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信服务规范等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依法有权要求运营商取消该业务并退还相关扣费。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