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该局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网络销售化妆品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利用1个月时间整治化妆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规范美容美发机构和网络化妆品经营者经营行为。 根据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大中型美容美发机构、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及网络化妆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督促其严格落实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等重点环节要求。 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经营以下五类化妆品的行为,包括: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及未经备案登记的国产、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化妆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国产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